电器有害物质检测
近日,通过海尔资源云平台的技术投标及现场唱标,经全流程公开评议确认,海尔集团公司发布了最新的有害物质检测服务提供商名录。其中,青岛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坦德集团”)凭借齐全的资质与专业的技术能力,入围提供商名录。
2016年1月6日,中国工信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由工信部、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共同签署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引起了国内外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的广泛关注。我们将其称为中国RoHS2.0,并于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取代了之前实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要求所有电器电子产品根据有害物质含有情况进行正确标识,对电子制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2018年3月12日,工信部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目录内产品的生产企业需要在2019年3月12日起满足有害物质限量要求。2019年5月16日,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工信部联合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以下简称《实施安排》),自2019年11月1日起,出厂、进口的列入《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的产品,需满足《实施安排》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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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清单如下:
电冰箱、空气调节器、洗衣机、电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
■ 对整机、电子原材料及元件进行RoHS禁用化学物质的测试与验证服务;
■ 对电子元件与部件的材料/构成声明提供支持;
■ 对电子原材料或元件供应商进行第三方评估以及绿色供应链管理完善;
■ 对供货商进行现场测试抽查以及测试数据库查询(即供货商检测报告的真伪验 证)
■ 现场培训与RoHS指令咨询
■ CQC的RoHS产品认证一站式服务
RoHS检测项目
RoHS检测项目 | 具体内容 |
重金属 | 镉以及镉化合物Cd,铅以及铅化台物Pb,以及汞化合物Hg,六价铬化合物Cr6+ |
Heavy Metals | |
有机溴化合物(阻燃剂) | 多溴联苯PBBs,多溴联苯醚PBDEs |
Brominated Organic Compounds |
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检测项目
其它有害物质检测项目 | 具体内容 |
无机元素 | 锑Sb,磷P,锡Sn,砷As,钡Ba,硒Se,钛Ti,铊TI,金Au,银Ag,铜Cu,锌Zn,铍Be,镍Ni等 |
Inorganic Elements | |
有机锡化合物 | 一丁基锡化合物MBT,二丁基锡化合物DBT,三丁基锡化台物TBT,三苯基锡化合物TPT等 |
Organic Tin Compounds | |
多环芳烃 | 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蔥屈、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花、1- |
PAHs | |
邻苯二甲酸酯类 | 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苄基丁酯(BB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 |
DEHP | |
烷基酚和烷基酚乙基氧化物 | 壬基苯酚(NP)、壬基酚聚氧Z烯醚(NPEO)、辛基苯酚 (OP)、 辛基酚聚氧乙烯醚(OPEO) |
APEO | |
卤素Halogen | 氟F、氯CI、溴Br、碘| |
其他Others | 镍释放量Ni、石棉Asbestos、偶氮化合物Azo compounds、甲醛Formaldehyde、聚氯乙烯以及聚氣乙烯混合物PVC and its blends、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台物(PFOS)、电路板离子污染度等 |
REACH法规 | 2006.12.18,发布初52项物质的限制条款; 2009.6.22,发布新的58项限制条款,替代初52项限制条款;新增第53~58项物质,分别为全氟辛烷磺酸 (PFOS),二乙二醇单甲醚 (DEGME),二乙二醇丁醚 (DEGBE),二甲苯烷二异氰酸酯 (MDI),环己烷,硝酸铵 (AN);删除第33项四氯化碳,第39项1,1,1-三氯乙烷; 2010.03.31,更新第3项关于被分类为危险液体的物质及配制品的限制内容;新增第20项有机锡中有关三取代有机锡和二取代有机锡的限制内容;新增第59项关于二氯甲烷的限制; 2011.04.14,新增第60项关于丙烯酰胺的限制; 2011.05.20,更新了第23项关于镉的原有限制内容,并新增了新的限制要求; 2012.02.09,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了第28,29,20项针对CMR物质的限制内容; 2012.05.15,新增第61项关于富马酸二甲酯的限制; 2012.09.18,新增第63项关于铅及其化合物的限制; 2012.09.18,更新了第23项关于镉的原有限制内容; 2012.09.19,删除了第18a项关于汞的限制的第4点内容,并新增了其他限制要求; 2012.09.19,新增第62项关于苯汞化合物的限制; 2013.02.13,更新了第6(石棉),16(碳酸铅),17(硫酸铅),28/29/30(CMR)项的原有限制内容;删除第42项关于短链氯化石蜡(SCCPs)的限制;新增第47项关于六价铬化合物的测试方法;明确指出第56项二甲苯烷二异氰酸酯(MDI)的3个同分异构体; 2013.12.06,新增第50项关于多环芳烃的其他限制要求; 2014.03.25,新增第47项关于六价铬化合物的其它限制要求; 2014.05.08,新增第64项关于1,4-二氯苯的限制; 2015.03.02,修订第50项中关于PAHs的检测方法;删除了第51、52项邻苯二甲酸酯中第3条要求; 2015.04.23,更新第63项中关于铅限制的第6条,并新增了关于铅限制的第7~10条; 2016.06.23,欧盟官方公报发布(EU)2016/1005,对REACH法规附件XVII第6项石棉限制条款进行了修订; 2016.06.24,欧盟官方公报发布(EU) 2016/1017,在附件XVII中新增了第65项限制物质——无机铵盐,于公布后20天生效; 2016.12.13,欧盟官方公报发布(EU)2016/2235,关于双酚A(BPA)的限制要求正式写入欧盟REACH法规附件XVII; 2017.02.10,欧盟官方公报发布(EU)2017/227,REACH法规附件XVII正式新增对十溴联苯醚(decaBDE)的限制条款,于发布后第20天开始生效。 2017.06.14,欧盟官方公报发布(EU) 2017/1000,正式将全氟辛酸(PFOA)新增为第68项REACH法规限制物质,并且明确了该物质的限制内容,于发布后第20天开始生效。 |